鍛造比在鍛造加工鍛件中屬于關鍵的步驟,選擇主要應考慮到金屬材料種類、鍛件性能要求、工序種類及鍛件的形狀尺寸等因素。
合金結構鋼鋼錠比碳素結構鋼鋼錠的鑄造缺陷嚴重,所需的鍛造比要大些。
電渣鋼的質量比一般冶煉鋼的質量好,所需的鍛造比可小些。
為了使鍛件內部缺陷焊合,縱向得到較合適的機械性能指標,隨著鋼錠規格的不同,最小必須滿足的鍛造比為:1t鋼錠為2.5,3t鋼錠為2.7,5t鋼錠為2.8,10t鋼錠為3,30t鋼錠為4。
當鍛件受力方向與纖維方向不一致時,為了保證橫向性能,避免明顯的各向異性,可取鍛造比為2.0~2.5;當鍛件受力方向與纖維方向基本一致時,鍛造比可取2.5~3.0;當鍛件受力方向與纖維方向完全一致時(例如水壓機立柱),為提高縱向性能,可取鍛造比為4或更高。
對航空工業用高速旋轉、傳遞力矩的高應力軸類鍛件(例如渦輪軸、旋翼軸等),其鍛造比選6~8以上比較合適,且原材料用軋材。當對大型重要鍛件既要求較大的鍛造比,又不允許性能的各項異性太大時,可增加中間鐓粗工序,采用反復鐓粗拔長的組合工藝。
對于用棒材鍛制的較小鍛件(萊氏體鋼除外),因為經鍛軋或擠壓的棒材已有很大的變形程度,組織與性能均有較大改善,故只需考慮工序間的變形量要求,一般不再考慮總的鍛造比。
用作模具的亞共析合金工具鋼鋼錠的鍛造,一般都必須有鐓粗工序。鐓粗變形程度不應小于50%。模塊最小的鍛造比應為3。用作模具的過共析合金工具鋼,一般都有形成網狀碳化物的傾向。為了保證網狀碳化物充分破碎,除正確控制鍛造溫度外,鍛造比應等于或大于10。